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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率调整坚定长兴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发展信心
发布时间: 2008-08-12
  7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2008年8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纺织服装业三分之二企业总体上处于亏损或者微利状态,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对遭受人民币升值、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出口退税率下降等因素影响而举步维艰的纺织服装企业来说,是个振奋人心的利好消息,一些原本打算出口转内销或减少出口量的企业重新树立起发展外贸的信心。这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长兴县出口企业约80家,涉及出口额13500万美元,可增加出口退税1850万元。退税率回升2个百分点,按6.85的人民币汇率计算,该县80家纺织服装企业将增加盈利1850万元,这对缓解出口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困难,促进长兴外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完成全年任务将起到积极作用。为及时给出口企业“雪中送炭”,县外经贸局等有关部门快速有效地采取四条应对措施。一是第一时间内将有关文件上挂网站,并通过平台通知到所有出口企业。二是逐户走访出口企业,宣传辅导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精神,为出口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三是对涉及调整退税率的出口企业,其8月1日以后的报关出口产品,一律不折不扣按调升后的出口退税率办理退税,并做到快报、快审、快退。四是及时向上争取出口退税指标,确保出口退税率调整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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