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该办法于2008年7月14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2008年8月4日起正式运行。为帮助我省外贸企业了解掌握新政策,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7月16日我厅举办了一期“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新政策培训班。来自省、市相关外贸企业财务、报关、业务人员共13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班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经常项目处和资本项目处负责人分别就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新政策和企业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做了详尽的介绍,具体讲解了新政策出台的背景、政策特点及实施意义、政策适用主体、核查的对象、具体流程、技术手段、注意事项及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相关政策,并现场解答了企业的提问。
此次培训深受企业欢迎,报名非常踊跃,参训人数超过了预定名额。企业普遍反映,培训班办得很及时,非常有必要;培训内容针对性强,解决了迫在眉睫的问题。通过培训,使大家熟悉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新政策,有利于新政策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企业外贸业务的稳定发展。 |